深圳pg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传递质量信任 共筑质量诚信
引导质量消费 建设质量强国
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国务院颁发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指出;严格企业主体责任,发挥优势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质量检验检测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国务院颁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同时要求: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力度,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重要精神,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有效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诚信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引领企业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担质量安全主体作用,倡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运用舆论宣传作用,充分发挥质量诚信安全对消费的重要作用,切实向全社会提供公正可靠的质量信息和消费信息,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并进一步充分发挥各级质检中心、省级质检院(所)及地方质检机构等技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的质检专业优势和社团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检测结果为依据向广大消费者和用户选购产品提供公正科学的指导,助力质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弘扬工匠精神,提高供给质量,共筑质量诚信,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及近5年在各级质量检验检测中无任何不合格记录的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开展“全国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展示公告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和《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法[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弘扬工匠精神,提高供给质量,切实方便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承诺和质量诚信保障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充分发挥消费者的有效监督作用,科学指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对“全国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展示公告的情况进行书面证明。